华为可折叠AR眼镜专利获授权,专利授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2022年4月19日,据构卓企服了解,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一种AR眼镜”专利获授权。
摘要显示,本申请实施例将光机模组与镜框解耦,光机模组独立设置并作为镜腿的一部分,方便进行拆卸,降低了维护成本,并且减小了眼镜体积,能够实现折叠功能,同时能够减少材料用量,使得整机体积和重量降低。
由上可知,华为可折叠AR眼镜专利获授权,那么,专利授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请看构卓企服的小编详细介绍。
授予专利权应当具备的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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