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中含有地名能不能注册?
近日,构卓接到一位申请人咨询,含有地名的商标能不能注册?
我们先来看一下商标法中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可能有人会好奇,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话,为何“阿里”、“青岛啤酒”都成功注册了呢?
先来看看“阿里”这个商标,“阿里”是西藏自治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阿里地区的地名,但是经过阿里巴巴集团的长期使用,已经形成有强于地名的其他含义,因此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
而“青岛啤酒”商标注册的比较早,在《商标法》生效前已经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因而,现在要想注册含有地名的商标,一般是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或者是经过使用形成了独特的含义,足以使公众将其与地名区分的才可以注册。
除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以外,像国家名称、外国地名、带有政治意义的地名、宗教活动地点、场所、包含地名的国家重大事项名称等,一般都不适合作为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要注意规避。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