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内将共享单车引入所有行政区,共享单车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9月22日,构卓企服根据北京日报报道了解,除了中心城区全覆盖,共享单车年内将引入北京所有行政区,包括一直没有共享单车、公共自行车服务的门头沟区。
据悉,目前北京有美团、哈啰、青桔三家共享单车品牌,全市共有约94.1万辆服务市民短途出行,中心城区运营车辆控制在80万辆以内。
构卓企服了解到,今年以来,北京市共享单车累计骑行量已达5.54亿人次,日均骑行量229.3万人次,同比增长了51.42%,在9月10日骑行量更是达到465万人次,创历史新高。市场上的需求量如此巨大,对此商标的要求也是很高的,那么,共享单车商标注册需要哪些材料?下面请看构卓企服的小编详细介绍。
办理共享单车商标注册申请的材料有:
(1)共享单车《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共享单车商标图样。
(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据构卓企服查询商标分类得知共享单车商标属于第12类商标-运输工具。
(4)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还应提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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