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士”上线:100多家巡游出租车实现网约化运营,汽车租赁属于商标哪个类别?
9月26日,据构卓企服了解,今天,北京出租车巡网融合官方平台“北京的士”正式投入运营。“北京的士”一期有100多家中小出租汽车企业加入。北京居民使用高德打车,选择“北京的士”,即可线上呼叫出租车,支持高德地图App、支付宝及微信的高德打车小程序等多种方式。
“北京的士”是北京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和高德打车合作打造。基于高德打车“好的出租”数字升级解决方案,互联网+出租车模式被用来帮助北京巡游出租车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网约化运营。
“北京的士”上线后,北京市中小出租车企业将分批集体接入运营,大型出租汽车企业继续独立运营,北京全市约6万辆出租车,未来将通过合作高德打车陆续实现全量网约化。
截至目前,以“北京的士”为代表,基于高德打车“好的出租”数字化升级解决方案展开合作的巡网融合项目,已经在北京、深圳、天津、上海、成都、南京、昆明、济南等数十个城市落地。
那么,汽车租赁属于商标哪个类别?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从实质上来说,汽车出租提供的其实是某种租赁服务,从中收取一定费用的过程,因此并非像其他商家一样,具体有出售某种实质性的商品。因此商家在选择类别上,应当尽量选择服务类型的商标。类别一直都是商标的重点,通过构卓企服查询知道,汽车出租或是汽车租赁属于第39类商标-运输贮藏。主要包括:
【3901】-运输及运输前的包装服务
390025观光旅游运输服务390051运送乘客C390005导航390063运送旅客390077提供运输信息390077运输信息390098提供交通信息390098交通信息390101物流运输390107导航系统出租390117通过在线应用替他人安排客运服务等。
【3912】-单一服务
温馨提示:以上就是关于““北京的士”上线:100多家巡游出租车实现网约化运营,汽车租赁属于商标哪个类别?”的相关介绍,如果您对商标注册申请还存在疑问,欢迎点击构卓企服的顾问进行咨询,此外,根据业务上的需求以及一标多类别注册原则,商家可以适当注册其他相关涉及到的类别,形成多方面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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