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百度申请鲲鹏同名商标,商标注册同名不同类可以注册吗?
在我国搜索引擎行业百度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近日,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注册“鲲鹏”商标,国际分类为12类运输工具,目前商标处于“商标申请中”的状态。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曾申请同名“鲲鹏”商标,国际分类为42类网站服务、35类广告销售等,目前商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的状态。
由上可知华为与百度申请的商标名称都是“鲲鹏”,但是是在不同的类别注册的,那么,商标注册同名不同类可以注册吗?
不同类别可以使用相同的名称注册商标。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填写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名称,并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同一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文件,可以书面形式或者数据电文形式提交。
需要注意的是:
1、商标不得在同一类别的类似群组中注册,类似群组属于同类商品;
2、商标不能在不同群组的类似商品上注册;
3、商标是经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作为其专有权使用的商品。因此,相同或类似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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