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格丽”商标被侵权,侵权企业得到处罚
4月2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5例“4·26”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案例涉及食品、珠宝、汽车配件等领域,囊括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专利侵权纠纷三种类型。
第340247号“BVLGARI”商标是宝格丽股份有限公司第14类“贵金属带扣;手镯;链扣;金银器皿(非餐具,叉和匙);宝石和次等宝石;贵重金属箱;饰针;耳环;项圈”等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商标。经续展商标专用期限至2029年2月19日。
第332078号“BVLGARI”商标是宝格丽股份有限公司第14类“贵金属合金”商品(服务)上的注册商标。经续展商标专用期限至2028年12月9日。
2020年11月16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海口美兰薛晓伟珠宝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标注“宝格丽”商标标识的项链2条,货值9010元。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商品的进货凭证,未能说明商品的合法来源。经鉴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项链属于侵权商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2020年12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依据该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1802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宝格丽是一个世界知名的奢侈品名牌,由希腊裔的索提里欧·宝格丽于1884年在意大利罗马创立。其产品线除了创立之初的高级宝石系列之外,后来也增加腕表、皮包、香水等高级精品,2004年开始跨足高级旅馆的经营。宝格丽的正式商标为采用古罗马式拼法的“BVLGARI”,而非“BULGA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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