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而思状告思而学,商标侵权获赔30万!
近日,学而思状告思而学案件有了最新结果,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武汉市洪山区思而学培训中心(简称思而学)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需赔偿北京学而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学而思)30万元。
思而学和学而思只是字序存在颠倒,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吗?事实上并没有。
众所周知,学而思是一家专注于中小学生综合性课外教育机构,成立于2003年,到目前为止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根据其企业介绍称,“学而思”这个名字源自孔子的名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被告思而学也是一个教育机构,但是仅目前来看,并不如学而思享有更高的知名度。
自去年3月份,学而思状告思而学案件被法院受理。据悉,思而学在企业的门店、宣传、推广中使用了“思而学”、“思而学”教育标志,与学而思的商标高度近似,因此思而学有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之嫌。
对此,思而学认为,“思而学”在2008年就已经广泛使用,早于“学而思”商标的注册时间,并没有攀附注册商标或原告商誉的故意和必要。
据查询,学而思公司的“学而思”商标最早应该注册于2010年,值得一提的是,在2017年4月份,学而思就申请注册了第41类-教育娱乐的“思而学”商标,并于2018年4月注册成功。
同时,根据查询结果,思而学似乎并未申请注册任何商标。
在本次案件中,原告被告双方常用标识“学而思”和“思而学”仅存在文字排序差异,容易造成公众混淆,因此思而学被判赔偿学而思30万元,并停止侵害相关注册商标。此外,关于案件中提到的“构成不正当竞争”,目前法院并不支持。
从思而学企业角度而言,其商标保护意识太过薄弱,自2008年至今,10余年间都没有进行品牌商标保护,甚至“思而学”商标还被竞争对手注册成功,不管是否有傍名牌之嫌,在市场竞争中已然处于弱势。
在此,构卓gouzhuo.com提醒大家,商标注册一定要趁早,“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应该是每一位企业领导者应该有的知识产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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