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个朋友商标因无显著特征被驳回,商标显著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2022年3月17日,据构卓企服了解,近日,北京交个朋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诉争商标为科学仪器类“交个朋友”商标,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其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为由,驳回了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交个朋友诉称,诉争商标本身具有显著特征,不能仅因其为日常用语而忽略其作为商标的显著性,且第9类商品上已经有多枚“朋友、找朋友、叫朋友、再见朋友”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被告在审理时应当遵循审查一致原则,请求法院撤销被诉决定。被告辩称,被诉决定作出程序合法。
法院审理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经使用已获得了显著性,原告提出的其他商标获准注册的事实与本案情况不同,不能作为诉争商标应当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北京交个朋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目前,北京交个朋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了400余个“交个朋友”商标,目前商标状态分别为“等待实质审查”“商标无效”和“驳回复审中”,尚无商标注册成功。
由上可知,交个朋友商标因无显著特征被驳回,那么,商标显著性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请看构卓企服的小编详细介绍。
1、商标标识要具有可识性。不能使相关公众将某一标识作为商标予以识别的标识不可能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例如:图形商标不能注册就是因为构图过于复杂,不易将其视为商标予以识别,即本身缺乏商标可识性。通俗来说,就是普通消费者看到这个图形不会将其作为商标标识予以识别,更不用说认为其是商标。
2、商标标识要具有独创性。需要强调的是这里“商标的独创性”是指商标标识本身具有的显著性,有显著性的商标不一定具有独创性。
3、商标标识要和具体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务相结合。通常认为,当标识表示的含义与商品属性关联性最弱时,商标的显著性最强,反之则显著性最弱。
例如:文字“小米”不结合商品考虑,作为商标注册是无法判定是否具有显著性的。但如果结合不同指定使用商品分析将产生不同的结果或可能。如“小米”指定使用在手机商品上显著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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