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荣耀”被注册成酒业商标?腾讯不服提起诉讼!
2020年3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审理了一起涉及“王者荣耀”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的行政纠纷案。
众所周知,王者荣耀是一款小学生都了解的英雄竞技手游,知名度很高。王者荣耀是由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于2015年11月26日在Android、IOS平台上正式公测。
经查询,腾讯公司名下有117件“王者荣耀”相关的商标,最早的申请于2015年10月22日。
然而,贵州一家酒业公司于2015年11月19日申请注册了第18379954号“王者荣耀”商标,2018年5月7日成功注册,核准使用于第33类-酒类商品上。
为此,2018年6月19日,腾讯公司对贵州酒业公司的“王者荣耀”商标(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腾讯公司认为,诉争商标侵犯了其在先著作权,与其名下第18126671号“王者荣耀”商标(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核准用于第9类-科学仪器相关商品上。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进行了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商标,但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电子出版物(可下载)”等商品在销售场所、服务对象等方面区别较大,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王者荣耀”为普通印刷体汉字,不能独立表达作品的思想和情感,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受保护作品,诉争商标的注册未侵犯腾讯公司的著作权;诉争商标文字不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情形,亦未构成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综上,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对于这样的结果,腾讯公司不服,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腾讯公司主张,王者荣耀游戏自2015年10月推出即成为app store下载排行榜第一名的软件,关注度极高;王者荣耀还在饮料、餐饮等与诉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关系密切的领域进行了积极开发和合作,如与麦当劳合作推出了套餐、与可口可乐公司合作推出雪碧饮料等。
此外,腾讯公司还主张,诉争商标的注册具有明显恶意,除诉争商标外,第三人还申请了一系列包含“王者荣耀”文字的商标,如“王者荣耀归来”、“王者荣光”、“荣耀之王”、“王者荣耀1+1”等,其法定代表人还设立了“贵州王者荣耀酒业有限公司”,具有抢注商标并牟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的意图。
国家知识产权局答辩表示,不同意腾讯公司的诉讼请求,坚持所做的裁定意见。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从该案件来看,腾讯公司在申请时间上并不占据优势,腾讯最早注册的“王者荣耀”商标仅比诉争商标早了20余天,而且不包含诉争商标所在的第33类!由此可以看出,商标早日注册和全类注册的重要性,如果腾讯公司能够在一开始就全类别注册“王者荣耀”商标,也就不会有后面这些麻烦事儿了。
部分内容来源:知产北京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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