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斯恶意侵权,判赔格力4000万!强制执行!
众所周知,格力和奥克斯都是知名的空调品牌,奥克斯的主场在宁波,其地位相当于格力在珠海,两家可谓是行业对头,一直“明争暗斗”。
近日,奥克斯和格力之间的一起持续了3年之久的专利侵权案终于尘埃落定,法院认定奥克斯恶意侵权成立,由于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奥克斯被法院强制执行4000万元。
据报道,格力于2012年推出了当时最新的采用运动导风机构的全能王U尊空调,这是格力首创的专利技术,不久后市面上的奥克斯空调出现了搭载相同技术的空调。
2014年,奥克斯空调因6项专利侵权被格力电器起诉至法院,这起按键经历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专利无效审查等所有的专利维权的法律流程,历时3年时间。
2017年法院二审最终确认奥克斯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人民币230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模具。
2015年,格力再次起诉奥克斯“极客”壁挂机侵犯格力“画时代”多项自主专利权。2018年终审确认奥克斯侵权、并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共人民币600万,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及生产该产品的专用模具。
值得注意的是,奥克斯新品仍然使用了侵犯格力专利的技术,格力再次起诉维权,2019年8月份法院判决奥克斯赔偿4000万元。
判决后奥克斯提起执行异议,2020年3月份奥克斯异议被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同时法院将赔偿款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
有趣的是,奥克斯在这起巨额赔偿案件中做出了一系列耐人寻味的举动。
奥克斯一方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另一方面又多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涉案专利无效,甚至认为涉案专利并非来自于格力,而是日本厂商。
此外,奥克斯公司还在去年1月进行了重大变更,原本注册资本12亿元的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突然更名为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大幅缩减99%以上至100万元,摇身一变成了小微企业,似乎有逃避承担专利侵权责任之嫌。
不过目前来看,法院并没有支持奥克斯,维持了原先判决。这次4000万的巨额赔偿,希望可以对奥克斯起到警醒的作用,真正认识到专利侵权不可取。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及综合网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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