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是否就可以使用商标了?
一件商标从提交申请到成功注册,需要经历多个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书、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步审定公告和注册公告,如果中间出现意外,还可能会经历商标申请不予受理、商标驳回、商标异议等。
商标注册流程简图如下,可以看出,就算一切进展顺利的话,一件商标注册下来也要耗费数月之久。
那么,着急用商标的话,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是不是就可以正式投入使用了呢?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商标局哪种情况下会发受理通知书。
当申请人自行提交或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文件之后,商标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件填写是否规范与齐全、商标图样的清晰度等是否符合要求、商标类别以及商标代理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等。
当商标形式审查通过时,商标局就会下达《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如果基本符合要求但存在文件缺失,会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如果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则会下达不予受理通知书。
可以看出,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只是表明,你的商标注册申请已经被商标局受理了,但不表明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
这种情况下,你的申请商标仍然属于未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是可以使用的,但必须按照未注册商标进行使用。
如果使用未注册商标,与他人商标权构成冲突,有可能会被诉侵权,给自身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因此,商标受理通知书不可以作为任何法律性质的文件使用,它只是申请商标通过了形式审查的表现。
在形式审查之后的“实质审查”阶段,才会对近似商标、恶意抢注、傍名牌等情况进行审查,驳回不符合商标法的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法的就进行初审公告。
所以说,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商标是可以使用的,不过此时商标依旧是未注册商标,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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